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P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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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构

波兰国家银行(NBP)是波兰的中央银行,执行《宪法》、《国家银行法》和《银行法》赋予的职权。上述三部法律确保了波兰国家银行相对于其他机构的独立性。波兰国家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总裁、货币政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其三项主要职能是,发行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中央银行。主要职责是,稳定货币、管理外汇储备、确保金融体系安全。近年来,因波兰考虑加入欧元区,波兰国家银行正在努力使波兰符合欧元区国家的相关标准,并逐步成为国家经济研究中心。

国民经济银行(BGK)是波兰主要国有银行。该行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运作包括欧盟援助基金在内的公共基金,执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计划和地区发展项目。此外,该行也为地方政府和战略性企业提供银行业服务,并为个人客户提供定期存款服务。

波兰主要商业银行有波兰邮政储蓄银行(PKO BP)、波兰援助银行(Pekao SA)、波兰出口发展银行(BRE)、荷兰国际银行(ING)、波兰西部银行(Bank Zachodni WBK千禧银行(Millennium)、华沙贸易银行(Bank Handlowy w Warszawie合作集团银行(SGB)、波兰合作银行(BPS)、花旗银行(CityBank)、汇丰银行(HSBC)。绝大多数银行是综合性银行,部分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提供咨询服务、股票和债券发行担保等。抵押银行发展较迅速。所有的大银行和越来越多的小银行提供网上银行服务。

为确保存款安全,19941214日实施的《银行担保基金法》设立了银行担保基金(BFG),该基金是财团法人,其职能包括:(1)已参与存款担保计划的银行,如果破产,银行担保基金向其补偿银行账户上累积的资金直至银行担保基金法规定的数额;(2)如果银行出现偿付能力受损并进行独立改革,银行担保基金将给予财政援助;(3)支持濒危银行与有实力银行的合并;(4)收集和分析存款担保计划下各实体的信息,包括对银行业的分析和预测。但是,在未获得波兰金融监管局授予银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机构的存款不在银行担保基金的担保范围内。通过该局网站可查询未获许可证的机构名单:

www.knf.gov.pl/en/About_us/Public_warning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