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P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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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赋和税率

关于税赋和税收信息,咨询电话:0048-22-3330330 或者0-801-055-055

【企业所得税】波兰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所有法人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合伙企业除外)都要按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19%,对有限纳税义务人,利息收入、版税收入以及无形服务收入所得税为20%,股息收入所得税率为19%

税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并应报告税务局。如果公司在日历年下半年成立并选择日历年为标准税务年度,公司可选择将第一个税务年度延长到18个月。允许更改税务年度。

波兰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加速资产折旧。部分新资产使用的第一个税务年度可折旧30%。无形资产可在25年内分摊。

在经济特区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让,减让数额视投资规模和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而定。

如果发生经营亏损,法律允许在之后连续5个税收年度中进行弥补,但每年弥补额不得超过亏损额的一半。

缴税方式为年度预付税金,每月20日前,纳税人将年初截至上个月的实际应缴所得税与同期预付税的差额汇至税务局指定账户。次年3月底前,纳税人与税务局进行多退少补的结算。税法同时提供简易方法,即纳税人每个月付年初计算税金的1/12

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请参阅http://www.finanse.mf.gov.pl/en/cit1/basic-information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18%32%两档税率。

3-1: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基(兹罗提)



应付税款

下限

上限



0

85528

税基的18%556.02兹罗提

85528

以上

14839.02兹罗提+超过85528兹罗提部分的32%

资源来源:驻波兰大使馆经商参处

红利和参加法人利润分配的其他收入税率统一为19%

在波兰定居以及居留超过半年的自然人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在国外的收入,若该收入来源于波兰,也要征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月度预付制,次月20日前支付计算的上月税金,次年430日前结算。小企业经营者可以按照季度支付。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请查阅http://www.finanse.mf.gov.pl/en/pit1/basic-information

【增值税】在波兰境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需按月交纳增值税。自201111日起,增值税有23%8%5%0%4种税率,其中23%为基本税率,其他几种税率为特殊商品和服务税率。医疗、社会保健和教育免征增值税。有关增值税的具体规定请查阅http://www.finanse.mf.gov.pl/en/vat1/basic-information

【房地产税】该税为地方税,各地税赋略有差异,按年收取,住宅较低,商用建筑物较高。2013年,住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73兹罗提,商用土地每平方米可达0.88兹罗提,商用房屋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2.82兹罗提。新建或在建建筑,则按照总价值2%征收。乡议会有权减免房地产税。

【农业税】农业税按公顷核算,兼顾土地等级。1公顷一级农用地一年税务年度按1.95公顷标准折算。目前对1公顷土地的农业税按2.5公担黑麦上一年度前三季度收购平均价核算。最低等级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山区可获得1-15年减免征收农业税待遇。

【林业税】林业税纳税人为森林所有人、占有人或者用益物权人,税额取决于森林面积和一定时期内木材的价格。

【民法交易税】波兰一系列民法活动须缴纳印花税。这些活动包括:销售协议、物和物权修订协议、租借租赁协议、贷款协议、公司协议、担保协议。印花税因合同的活动类别不同而税率不等,税额一般在5兹罗提到100兹罗提之间,购买房产许可的印花税较高,为1400兹罗提。